陆昨昔把车停在了家门口,拎着几袋子水果、蔬菜和肉往家走。
细雨已停,被洗过的石板路连细纹都看的很清楚,啪嗒啪嗒踩在水上的声音渲染的气氛都不再那么寂寞。
昨昔空不出手,用胳膊肘按了按门铃,意料之中没人回应。
她费力的拿钥匙开了门,走进了昏暗的屋子。
而同事口中的那个男人歪倒在沙发上,睡的人事不省,茶几上,脚边尽是啤酒罐子,瓶子。
她,陆昨昔,新锐导演,所导电影口碑皆佳,票房大卖,她只捧新人,而这些新人从她手里出去后都红了半边天。
比如雨菲。
她有房,有车,有钱,有貌。
还有丈夫。
就是眼前这个醉汉。
没工作,没积蓄,一个正常奋斗在生命最宝贵几年的男人身上应该有的东西,他统统没有。
哦,倒不是这么一无是处的。
他有着别人所没有的暴脾气,有着别人所没有的执着,比如——
“你回来了,把字签了。”他似是呓语,又好像醒了。
陆昨昔没搭理他,走到窗边把遮光帘子一下子拉开,外面雨过天晴,阳光毫不吝啬的扑进了屋子,昨昔不适应的眯了眯眼,她身后,男人暴躁的骂道,“妈的,神经病啊!”然后拿抱枕盖住了脸。
昨昔对他的脏话视若不见,到厨房拿出砂锅,把香菇,鸡腿肉,葱姜蒜一一洗净切好,放在锅里小火慢炖。
往电饭煲里倒了一碗米,足够一个人吃了,定好时,做好这一切后,又冲了一杯蜂蜜水回到客厅。
男人已经醒了,头疼的仰坐在沙发上,看她出来,目光如炬,喷着怒火的追逐着她的身体在这个屋子里转悠。
昨昔把蜂蜜水放在茶几上,收拾着狼藉,自顾自的说着话,“《爱夏》杀青了,我能休息几天,你有想去的地方吗?我可以陪你到处走走。”
“民政局。”男人沙哑的声音却透着冰冷淡漠。
昨昔手上一顿,又忙活起来,“民政局不会受理已经结婚的夫妻再去结一次婚!”
男人一脚踹在茶几上,昨昔在他的对面,正正好好的被突然踹过来的茶几杵在了肚子上,一下子摔倒在地。
男人还嫌不够,抄起了蜂蜜水的杯子狠狠的砸在了她的身边。
“你把它摔在我头上不是更让你解恨!”昨昔淡淡道,忍着疼自己起身,空手去捡起那些碎碴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