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出如此多的丰功伟绩,竟还保持着顽童般的天性。这人还真是不可思议。
于是我突然觉得,这深宫谍影中,某些地方还是有温暖的。
至少那样的温暖,留住了百里烛的善良与活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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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住进了东厢,一个丫鬟众多,并且要什么有什么的地方。对于恩人百里烛为我所做,权当做一个富商见着了沿街乞讨的我顺手丢了个银子而已,不多谈,也不多想。
匆匆赶来的素娘为我布置了一间厢房,又将我托给几位丫鬟,全然不在意我脚上还扣着的银锁链。
我叹息一声,兀自坐了下来,打发了丫鬟们,“让我独自坐一坐。”
“是,”轻轻柔柔几声,她们已退避屏风之后。
不料下一刻便响起一声通传,“殿下驾到——”
我愣愣还未反应过来,就见那人踏步走来,见着我,面上带笑,“走得急,倒是将你那铁链忘了。”
我此时方醒悟,赶忙跪下,“民女拜见殿下。”
他伸出双手将我扶起,眉眼满是暖意与温柔,“坐凳子上,我将你那枷锁打开。”
我犹豫一瞬,终是照办。
狼狈的我此刻坐在雍容华贵的厢房中,还有一人正蹲下身去,查看我的脚踝。这放在一月前的我,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。
他那发冠散发着银光,身后如瀑长发垂下,丝丝缕缕兀然触碰我的脚背,痒痒的。我大气不敢喘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,生怕自己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来。
解开后,他为我寻来一名太医馆的太医,要求那名太医治好我的脚伤。
在来洛阳的一个月里,我一直带着这副枷锁,纵然那些坚硬的刺扎进肉里,亦或是磨了皮绽开了肉,我都没有喊过痛。我自打出生便没娘爱爹不疼的,所有的苦痛只能吞进肚子里。
所以,这点儿伤对我来说,实在无碍。
但是他不同。她看到我血肉模糊的脚踝,眉头都拧到了一起,转身又去教训那可怜的公公了。
我看着他消失的方向,心中怅然。
我们不是一路人。这个道理,在遇见他的这一天,我就已经明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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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后一整天,我没有再见过他。
说起这宫中的奢侈生活,倒是让我有些手足无措。
每日御膳房做好的佳肴准点送至,每日一个菜样的轮着变,更不说饭后甜点水果了。沐浴的那个大池子足够容纳十个人。各种饰品放在桌上我都没敢再看,生怕闪了我的眼。还有那一匹匹柔缓软嫩的布料,几乎比我皮肤还细腻。
所以这一整天下来,我倒是没闲着。宫中的稀罕玩意儿多了去了,而我大惊小怪,两眼瞪大的情况在东厢已经实属正常,丫鬟们也因此和我慢慢熟络起来,开始没大没小的嘲笑我见势浅薄。
我自然不会同她们计较,便也由着她们去了,自己继续看着素娘给我贴缝布料。
我在宫中呆了十日,这十日,就像是所有人将我遗忘了一样,门前格外荒凉。
无人问津之时,我也找了些事情做。
跟着素娘学制衣,跟着丫鬟们熟悉皇宫,无聊了再拨弄下琴弦。慢悠悠的一天,都韵在那一杯茶香中。
而十日后,突然有人来禀。
“秦姑娘,五日后便是皇上宴请文武百官之时,每年这时,免不了歌舞助兴。皇上的意思是,让您好好准备一番,五日后弹奏首曲子。”
恩,那公公的原话是这么说的。
可是,我看着满屋子乱糟糟的,一时记不起来——我那木琴...哪儿去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