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不觉我们聊到半夜,她因兴奋又喝了不少酒,但一直很清醒。我不失时机的结束,以保持我的谦谦君子之风,在还没有得手之前,这个环节是必要的。我象上次一样扶她上车并坐在一起,握着她的小手,她依旧顺从的让我握着。
我的小母鱼,我的小母猫,跑不了你了,我在心中发出一阵子的浪笑。
在送妮子回家的路上,我先是握着她的手,看到她没有什么反应,我又把我的手心贴着她的手心,十指扣在一起,她稍微挣脱一下,就那么轻轻的一下,便不再动弹,把眼睛由前方挪向车窗外。我知道此时,她的心里一定在打鼓,思忖着怎样面对现在和即将发生的一切。我更知道,她成为我一到饕餮盛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,只是时间早晚而已。
从哪里下手呢,是从我把弄的这双小手开始,还是我每次见到心都会发痒的美足开始?还是她那圆鼓鼓的乃子?这个我动过无数遍的邪念,此时又占据了我大脑的全部。
从心理学的角度,当男人和女人两个人十指相扣,手心和手心贴在一起,那他们的距离就已经很近很近了,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男女关系了。
当然,我和妮子还有一段距离要走,要把握好节奏和分寸,弄不好要前功尽弃,这是我目前需要斟酌的。熟话说女追男一层纸,男追女一堵墙。当一对男女互有好感的时候,如果女人主动,他们用不了几天就会厮混在一起,而当女人被动时,这男人可需要好好的下一番功夫才能如愿以偿。否则将鸡飞蛋打,连朋友都做不成。
我想归想,理智还是占了上风,今天目的已经达到,千万不可造次。我狠狠地抓了一把已经把小帐篷顶起的玉柱,疼的我呲牙咧嘴的。
我强忍住冲动,送她下车,很绅士的与她挥手告别。
在之后的二个月时间里,我不超过两周都要约她一起吃饭,她基本没有拒绝过。偶尔我们去公园走走,或者去某博物馆看看,这既能调节一下气氛,又能卖弄一下我平生所学。我的频率和尺寸一直拿捏的很好。既不象情侣那样不管有没有人都拉着手,也会在没人时,不失时机地把她的手抓起来,让她感到很自然,不会有别扭的感觉。
有一次,我们开车转悠了很久,吃完饭时间已经不早,我试探着说,我们找一个肃静点地方呆一会。她同意,但没有想到我领她去了宾馆,她站在门口不进去,说怎么来这样的地方。
我说:“这样的季节,天又这么晚,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呀,我们已经都很累了,休息一会就走,相信我。”
宾馆时不常的有进出的人,她知道在这里纠缠不好,半推半就的说:
“我就相信你一回,我们呆一会就走。”
我心想,这道门就是鬼门关,这道门就是分水岭。你有一万个条件我都答应,进去就好。
宾馆名叫“四季春”,我精心选择的一家,我想迟早我要让你象母猫一样叫春,而且四季都要叫。
当然,我遵守了我的诺言,没有动她一根指头,几个月下来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了她。由当初的想柔体占有,变成现在想与精神合二为一。我有一种预感,她将成为我罪恶旅程的终结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