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以纯闭着眼,咬咬唇,终于做出了妥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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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,为了母亲巨额的医药费,她把自己卖了,卖给了她的前夫,大她十岁的男人——明皓寺。
明皓寺与她达成协议,她必须做他的情人三年,他把医药费一次性全额汇去了医院。
他们协议中的一条,就是不许她再住在那间破旧地屋里。
只是江以纯也不愿意搬去明家,尤其是再睡他们曾经新婚的卧房,与他同住。
于是明皓寺在城南专门购置了一套别墅,用来包养她。
豪华轿车行驶在又窄又颠破地小路上,
明皓寺停下车,脸色越来越差。“小东西,你确定你家是住在这儿?”
眼前地小屋,是用木头建成,没有门把,只是有一把小锁勉强能把门锁住,依稀还可以看到里面的景象。
“明皓寺,你可不可以不说话?”如果不是因为他非逼着让她住进他给她新买的别墅,她还很乐意在这里住。
这里至少是自由的,是她的小天地。
明皓寺猿臂一拉,将她抱在怀里,惩罚似地吻了她的脸颊。“以后不许这么和我说话,要是我生气了,惩罚可不止这些。”
江以纯身子颤抖了一下,发现他眼中闪过的戾气,他向来喜欢掌控别人,不喜欢被人掌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