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想到你还会弹吉他?”正在我摆弄 那把破木吉他时,fame突然走进我的卧室,眼中带着赞叹。
“当然了,我可是很有艺术细胞的哦,就你总小瞧我。”哥我可是名正言顺的文艺青年!我哼了一声,得意的炫耀着,顺便用手指拨弄了几下琴弦。吉他最大的有点就在于即使你只是随便弹奏,那美妙的声音都会吸住你的耳朵。
“不过,这吉他是不是太廉价点了。”fame皱着眉,手指轻轻划过琴弦。
确实是廉价了些,不过我已经很满足啦。“还好啦!反正我也是没事弹着玩的。”我对着他笑笑。
他又盯了那吉他半天,揉了揉我的头发。“你很喜欢弹吉他?”
很喜欢吗?我一直都是个很随性的人,能被我认为是很喜欢的东西,似乎不多呢。“是对我很重要的东西之一哦。”我对着fame嘻嘻笑着。
听到我这句话,fame赶忙臭屁的贴上来:“那另一个呢?是我吗?”
“好啦!是你啦。”
听完这话,fame的小说眯成一条缝了,满意的摸摸我的头转身走了。
这就走了?我还想给他即兴演唱一首呢。无奈我只好一个人扯着嗓子喊:“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,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。你问我看见了什么?我说我看见了幸福。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,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~”
“flammy哥哥,你怎么了?”agness在我鬼哭狼嚎的时候着急的赶来,面对着关切的眼神,我赶紧把我的吉他对她晃了晃,以此证明我实在搞艺术不是遭恐怖袭击了。
“唱歌啊!在中国有一段时间很流行的歌。”我对她解释,但是脸不可抑制的红了起来,刚才唱的确实“陶醉”了点。
“啊。”agness吞了吞口水,瞪着我:“唱歌啊……很流行……”我感觉这小丫头现在一定开始质疑我们中国人的审美观点。
唉!没办法,搞艺术的道路本来就是孤独的、像我这样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,是很难奢求别人理解的,正所谓高处不胜寒啊!
于是我接着忘我的嚎起来:“我感觉这不是荒野,却看见这地已经干裂。我感觉我要喝点水,可你的嘴将我的嘴堵住。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,因为我的身体现在已经干枯。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,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,嘟~嘟~~嘟~~~”
agness已经完全被我的气场吓住了,在我的歌声结束半天之后,才缓缓开口:“f……flammy哥哥,你是……不是跟哥哥吵……吵架了。”
好吧!我承认我确实是把原版唱得夸大了,崔健我对不起你。
一天晚饭时,fame神秘的对我说:“今天有个礼物送给你。”结果强烈的好奇心把我搅得满桌子的美食都味如嚼蜡,只草草地吃了两碗饭就跟他去了卧室。
“等等等等。”在fame马上就要踏入卧室时,我突然大叫着拉住我。
“怎么了?”他皱着眉,显然不满我的一惊一乍。
“那个,送礼物之前不是应该先把我的眼睛挡住么?”然后突然把手一撤下,一个大大的惊喜出现在眼前,我感动得泪流满面,这样才够气愤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