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人相视一下又哈哈笑了。笑过了两人都不愿再说话。这样叫劲太累了。后来,吴老板和那个姚总都睡着了。吴老板在飞机上做了一个梦。在梦中他走进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。
在宫殿内到处都是金银财宝,老板捡呀捡呀的,正捡着猛然发现姚总正笑米米地望着自己。吴老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,正要说点什么,一阵颠簸把吴老板颠醒了。
吴老板睁开眼刚好面对姚总,梦中那不好意思的笑在脸上还没退去。这使老板有些羞郝。
姚总问:“睡了?”
“睡了。”吴老板答。
“做了个好梦?”
“做了个好梦!”
“在天上做的好梦,在地下一般都能成为现实。”
“是嘛!”
两人互相望望像是有了一种默契。
实际上,姚总请吴老板代理诉讼的案子,是自己公司的股权纠纷案。
姚总名字叫姚天元。多年前,他与李某、徐某、梁某、陶某几个铁哥们成立了天元公司。
其中姚、李、徐、梁四人为同窗好友,唯独那个陶某陶甲天和姚总是在歌厅认识的。姚天元说,“大家都是铁哥们,又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趁现在政策好,大家合伙成立一个公司怎么样?”
几个人一拍即合,公司由姚天元为法人代表并兼董事长及总经理,占股份22%;李某占股份18%为常务副总经理;徐某占股份17%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;梁某占股份17%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。
陶甲天是个税务官员,在当地有关系有势力,官不大能量却很大,是公司成立之初大家仰仗的靠山,所以大家都同意让他占剩下的28%的股份。
陶甲天是公务员,不能在公司兼职。但他可以享受公司领导者的一切待遇。公司注册资金为二十万元人民币。
公司虽小也五脏俱全,大家在分股份时可能也没当回事,有些嬉戏的成份,啥多一点少一点的,大家都是哥们无所谓。
当时陶甲天占28%的股份大家并未提出异议,况且占的股份越多,拿出的现金也越多。就是让其他股东多占一点股份,也拿不出钱来。
就是这么点股本也还是是东借西凑欠了一屁股债才弄来的。在公司成立之初,大家整天如履薄冰,提心吊胆,都怕把公司搞跨了血本无归。所以股东们十分团结,也很卖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