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辛未坐摩托车和花寻月来到鞋店,她指着玻璃对他露出期望的目光。
花寻月露出无奈的表情,但为了打发那群该死的苍蝇蚊子马蜂,他宁可选择亲自来这里,赌上这个女人该死的嘴。
就在这时服务员过来把这双鞋拿走了。
她愣愣地走了进去,像是小狗跟着骨头的眼神。她追着那个服务员,嘴唇还是不住地呢喃道:“小姐,小姐,等一下……”
“辛未……”
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,愣神转过头,看到两个久违的面孔,带着诧异和少许的慌张看着她。
一男一女正拿着一大包购物袋,相偎依在一起,像是在向全世界炫耀他们的甜蜜。但在此刻,他们的动作明显是僵着的,半天不知道继续这样还是分开。
这画面像是一道巨大的刺,生生地刺进战辛未心里。是梦,希望是梦,可是,心痛得厉害,提醒眼前这个场面是真的。
她愣了半天,紧紧地捏住拳。“许文,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?是在和我分手以后,还是以前?”
那个男人恐慌地低下了头,战辛未明白,这是他在做错一件事情的时候惯有的举动。
“那就是在和我交往的时候你们就已经好上了?好一对狗男女!刘莎,亏我以前还把你当成我最好的姐妹,还真没看出来你有当狐狸精的潜质!”
自己突然想起来她们当初是怎么成为好朋友的,战辛未因为自己的力气大的惊人,还有有关于自己性别的猜疑,在整个大学里都出了名。没有哪个女生敢和战辛未来往。
而当时学校还有一个出名的女生,就是刘莎,是因为爱抢别人的男朋友而出名的。
两个没有同性朋友的人在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起。虽然刘莎的脾气挺坏的,但对战辛未却一直不错。战辛未也就忘了她的某项特质。
那个叫刘莎的一开始脸上还有些许的内疚,但听到战辛未的话以后,立马换了另一副充满战斗力的面孔,轻蔑地看着她说:“你还好意思说我,没有留住自己男人的女人就是一个失败的女人。你自己没有女性魅力,看不住许文还要怪我。还是找时间好好检讨一下你自己吧,这么长时间没见你了,你看你现在的打扮,和你的内心丑陋落后到一个水准了。”
许文看着战辛未的手指捏得咯咯作响,把刘莎藏在了身后:“辛未,你要是算账就冲我来吧。咱们分手都怪我,但是我在你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的女生的温柔和小鸟依人,像是在和我的弟兄交往一样……”
身为一个前女友,在自己的情敌面前,让自己的前男友这样侮辱,实在是很难堪。就连一项脸厚到天下无敌的战辛未,也觉得十分伤自尊。
她觉得这是对他们在一起时光,以及自己吸引力的否定。那些她原本珍藏在内心里的美好,被他否定抹杀。让她觉得自己的真心是笑话,所有的付出是无用的泡沫。真是不甘不值,但更多的是难过和丢脸。
她知道,此刻自己在刘莎面前是完全输了。
她窘在当场半天说不出话,只是倔强地低声吐出那几个字:“我想要那双鞋。”
刘莎看到大获全胜,脸上露出几分得意之色,轻声说:“这款鞋的名字叫做‘万人迷’、可不是像你这样没有男人缘的人能穿的。”
“够了。”
原本在门外等候的花寻月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门口,无声地观察他们半天。终于,他开口,缓缓走到他们面前,但像一个来自天国的王者一样,给人一种冷冽的强大的气息。
“这位帅哥是谁?”刘莎看痴了,半天竟然没发现有这么长相出众的人也在这家店里,实在是太好看了,绝对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。她用惊讶又带着惊喜的语气问,“辛未你怎么会认识他?”
还没有等战辛未回答,花寻月就猛地握住她的手,抢先说:“她是我的女朋友。”
瞬间,不知道谁深吸了一口气。时间静默了那么一刻。然后,唏嘘声,质疑声不绝于耳。
服务员毫不掩饰的眼神,无不直白地无声怀疑他的眼光,甚至是智商。
他仍旧能够处变不惊,面不改色地勾起嘴角,看似温柔,眼睛扫了一眼不远处,大厅中间正在陪同新女友挑选鞋子的俊美男子,正一脸兴味地盯着自己。
黑沂,他最大的对手,正在不远处看着这里。这是他们第一次碰面,他也原先就见过自己吻她,就认定她是自己的女朋友,从他的眼神里面就可以读得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