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安琪,出来出来!帮我个忙。”赵筱翊每次来都是同样的话。
“又让我当红娘呀!”我满心不情愿地答应:“好了好了,马上就出去。”
多年以后,我还是会想起那个熟悉的声音。因为它几乎改变了我的一生。
那年我初二,是个默默无闻的乖乖女;赵筱翊是我的同学,虽然学习不好,但是实在是很漂亮,追她的男生一大群,都是个顶个的优秀。其实我们原本只是普通的同学,但是缘分就是很奇妙。我竟然跟她现任男朋友住在一个小区!
这也是她每周必来找我几次的原因,其实不是找我,是找越阔阳。说白了,所谓早恋嘛!怕家长发现而已。所以让我来帮忙,我也因此成为了她和越阔阳的红娘。
“又来了,这次是想我呀?还是想他呀?”我不怀好意地问。
“行了行了,你又不是不知道,明知故问。”赵筱翊抢白。
“嘿,你每次求人帮忙都这个态度啊?”
“哎呀姐姐,你快点吧。让你帮个忙怎么就那么麻烦呢?”
“得,不用我帮忙,他这不自己出来了吗?”正说着,越阔阳从家里走了出来。“你们俩心有灵犀,不用我帮忙。下次别找我了啊!”
“别,安琪,我们请你吃饭。你看,没你不行啊!”
“你俩搞对象关我啥事?”我在不经意间说出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句真理。
我可是很正经地,坚决地,万般推辞地,不当电灯泡啊!可是人家偏偏就让我为社会发光发亮,让我顶个一千瓦的灯泡陪他们压马路••••••“一起去吧!”轻易不开口的越阔阳一旦说话就是语不惊人死不休,连我反驳的余地都没有。他倒好,抬脚就走。
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?话说,虽然住的不远,我还真没怎么注意过他。第一次见,也是赵筱翊来找我,也是同样的场景,只不过那次,是我假装找他帮忙才把他骗出来的,所谓心有灵犀,不过是熟能生巧而已。他不紧不慢地走出家门,看到赵筱翊,也没有惊奇,看到我,也只是点了点头,仿佛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一样。那天赵筱翊有点不高兴,草草地介绍,这是黎安琪,这是越阔阳。
从回忆到现实,他还是那样的步伐,缓缓地,从容的,规律的步伐。赵筱翊走在他的右边,我追上去,走在赵筱翊右边。
这算什么事啊?我我我真的只有当电灯泡的命吗?没看到路人异样的目光吗?这这这难道是二女共侍一夫吗?我是好孩子啊啊啊啊啊~~~~~~
赵筱翊还挺高兴,几个月如一日的重复让我惊心动魄的场景。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忍耐,所以,一直就默默地当着我的电灯泡。好在她只有晚上才来找他,其他的时间我就乐得清闲啦。但是我还是一直很奇怪,难道赵筱翊不觉得我碍眼吗?虽然我那时候不懂什么是爱情,但是拉拉小手,亲亲小脸什么的我还是知道的,难道这也不避讳我吗?
好奇害死猫,好奇也害死我啊。带着这个疑问,找了个机会我冒死问了一句:“哎,筱翊,你怎么非要让我当电灯泡啊,你不别扭啊!”
“去,我那是怕你寂寞,找个机会陪你,还不领情!”
“我不寂寞,我就是热••••••灯泡着久了会着火的••••••”
说完这句很冷很冷的话后,我看到赵筱翊脸上闪过一道寒光。然后就默默地走开了•••••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