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浩眉头紧皱,不知道是因为美子偷跑来到这儿,还是美子抚摩伤口弄疼了他。
“我说过不要喜欢我,我不喜欢你,你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来这里找我?”
“哦!?是爸爸对不对?是爸爸叫人来打你的对不对?”
“你走吧,马上离开这里。”
“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你?我都跟他说了我喜欢你,不许他动你……”
“滚!”懒得听她废话,民浩怒斥,“立刻从我眼前消失!我永远都不想看到你!”
美子虽然年纪小,也非常开放,但她对金民浩的感情,是真的,千真万确!
★★★
他们相遇在满天繁星,无尽的灯火间。随着夜色的渐渐降临,都市像舞女般戴上了面纱。尽情地展示着她裙摆间散发的无尽魅力,使人陶醉在她繁华与疯狂之中。
酒吧。舞女。
灯红酒绿中,一个长发少女火热的舞姿被众人拥上了舞池间的高台。她热情地扭动着妖娆的身姿,百媚迷人。
包间内,一个个男男女女靠在沙发上,满眼的迷离飘然。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到年轻本应有的那份朝气和纯真,却散发着慵懒与消沉。
沙发的最角落处,金民浩已经醉得看不清谁是谁非,理不出是痛还是悲。他站起身推开一堆人,摇摇晃晃要去找什么人?却被人恶作剧勾了脚,一个跟头栽进一个女人怀里。女人刚吃了摇头丸,兴奋地与他缠绵起来。
只从那次以后,淑珍便不再理会他,那少女又千方百计想得到金民浩,因此主动上门找上闵淑珍。后来不知是为何,淑珍便出车祸离开人世,故而民浩一夜苍老,对少女恨之入骨,并发誓,今生断绝,永不再见。
而这个少女正是,樱桃美子。
★★★
这么说来,美子这次的到来是有目的的?
几天下来,可以看得出他们有同一个爱好,就是音乐。
“对,我们不但喜欢音乐,还有……我们是拍档。”
拍档不是指一起工作的人吗?什么啊。如果整天待在家里玩也能称为工作的话,那民浩和美子倒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拍档了。
同样的每天清晨6点起床,一直到太阳落山月亮升起的晚上7点。如果除去一天当中吃饭、睡觉、上卫生间的时间,他们就是名副其实地生活在玩弄乐器中了。
开始的时候,美子坚持要和民浩住在一起,这个提议遭到了我和民浩两个人的断然拒绝。显然民浩也懂得伦理道德的道理。
“一个女孩子怎么能住在男孩子的房间里啊!”实际上还有更加实际的理由。
“房间已经小得连呼吸都困难了,怎么能让你再住进来?少说这种不着边际的话!”
“又不是长时间住,我只要住到大婶把房间让出来就可以了。”
“没门!?我什么时候说了要让房间给你!”这丫头,越说越离谱。
“大婶真可笑,还想近水楼台吗?”
哇,这丫头的嘴巴还真不是一般的快。完全就是一把利刀。坦白说,要我说实话,我真想狠狠扇她一巴掌,然后一脚把她踢出门外,就像太雨救我时的那样。太雨!?啊,我忘了!我忽然想起还有件事没有完成!便不做思考的冲进民浩的房间。
“民浩,我有件事要……”
结果?
看到不该看的画面令我莫名其妙的产生一种,想马上离开的冲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