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雅和青青在地府办公大楼对面的街上找到一处房子住下来。
房子很旧很破,两个套间,没有卫生间和厨房,但是房租很高,往前或者往后走出一公里,同样的住所房租只是这里的五分之一,甚至还有许多无主的空房,想住就可以搬进去,根本没有谁会提意见。
原因很简单,因为这附近住满了想要申诉冤屈的鬼,他们抱着各种各样的想法,想要申冤,想让自己所讨厌的目标受到惩罚。
赫雅与一位年青的女性邻居交谈,得知她已经在此住了一万二千一百五十五年,始终抱着申冤的想法无法释怀。
女邻居准备好的申冤材料厚达五千多页,每次出去的时候都必须背上一只大包才能够装下。
赫雅在惊愕中估算了一番,按照地府一年等于阳间一天的公式进行,发觉这位女邻居来到地府已经有三十几年。
卖糕的,这么久的时间,居然还不曾淡忘从前的事,那得多大的仇恨啊。
通过交流得知,女邻居于一万二千一百五十五年前被害,原因是跟几个朋友时常聚在一起跳舞,有时玩过头相互拥抱乱摸一阵,仅此而已,遇上严打,莫名其妙地被抓,然后判了个流氓罪,脖子上挂了大牌子,五花大绑,绳子把手臂捆在身后并且勒住了脖子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就这么被押到城外,被刽子手一枪打穿了心脏,躺在泥里挣扎了两分钟之后才死掉。
她掀起衣襟,展示伤口,胸前果然有一个紫黑色的大洞,可以放进一只乒乓球。